[娛樂] 陳志雲再向廉署報到 未甩身

涉貪污被捕 盛傳將返無綫 陳志雲未甩身 今廉署報到 2010年09月14日


[轉載/蘋果日報] 究竟是真的假不了,還是假的真不了,答案尚待分曉。無綫電視總經理陳志雲今早將到廉政公署報到,雖然有關他即將復職、重返無綫的傳言近日甚囂塵上,但據了解,他今日可能仍無法像無綫前監製錢國偉那樣,成功「甩身」。
陳志雲今年3月涉嫌貪污被廉署拘捕,無綫副主席兼董事總經理方逸華下旨要他停職,工作由集團總經理李寶安暫時接管,但近日有傳陳志雲已獲方逸華批准重返無綫,甚至有指他訂於昨日正式復職。

廉署報告交律政司
大批記者昨日分別到廉署位於北角的總部,以及將軍澳電視廣播城守候。
無綫外事部副總監曾醒明其後向記者表示:「暫時冇收到陳生會返公司嘅通知,只知道聽日(即今日)陳生會返廉署報到,日內會有更明朗消息。」
據了解,經過多月調查,廉署早前已將報告提交律政司,交由檢控人員決定是否具足夠證據起訴涉案人士。由於案件備受公眾關注,又涉及傳媒和公眾人物,案件正由較高層人員審議。
上月,同案被捕的無綫前節目監製錢國偉和藝員寧進到廉署報到時,獲准撤銷保釋,毋須再報到,意味他們暫時「甩身」,即至少按現階段的調查結果,他們不會被控。但陳志雲與無綫市場及營業部業務拓展主管陳永孫,以及陳志雲助手叢培崑,上月中報到時卻須繼續以自簽50萬元保釋,等候進一步調查,預計他們今日再向廉署報到。

案情複雜研究需時
據了解,未有迹象顯示陳志雲今日可像上月錢國偉一樣獲准撤銷保釋。若律政司仍未完成研究案件,或認為案件尚有地方須交回廉署進一步搜集證據,被捕人士可能被要求續保。
按現行《防止賄賂條例》,無綫電視屬公共機構,陳志雲屬公職人員,除受防賄法例較嚴格規管,當局也可引用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處理,加上案情複雜,研究需時。
廉署3月展開「威遠行動」拘捕陳志雲等五人,指陳志雲和陳永孫涉嫌收受叢培崑任董事的廣告和製作公司的利益,以協助叢取得電視台娛樂綜藝節目的服務合約。陳志雲和錢國偉又涉嫌貪污,要求多名藝員以低於市價三至五成薪酬接工作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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