[時事] 無限上網變有限電訊商屈客加錢

擅續約改合約 電訊服務陷阱多 2010年09月16日


[轉載/蘋果日報]電訊商營商手法屢受批評,消委會今年收到涉及電訊商合約和服務遷移的投訴,增一倍達644宗,可見繁複合約條文最易是消費陷阱。有電訊商擅為客戶續約,客戶轉台會被收終止合約罰款;更多電訊商單方面改合約,客戶無故要多付金錢,才可繼續享用服務。

該會今年首八個月收到6,087宗涉電訊公司投訴,較去年多約100宗;今年逾10%共644宗有關合約和服務遷移糾紛,是去年317宗的一倍。

有投訴人使用某固網電話服務四年,合約首兩年已完結,但她轉用另一電訊商,卻遭原本的追討提早終止合約費500元。原來該公司於合約完結後,每年擅與她續約一年,並辯稱有發書面通知,但投訴人說從來沒收過。

電管局守則僅屬自願性
「咁對消費者唔公平。」該會宣傳及社區關係小組主席何沛謙說,電訊管理局2月已發出自願性《有關通訊服務合約的實務守則》,電訊公司除非獲客戶同意,否則不得自動續約。
部份電訊商則單方面更改合約,投訴人一直使用某電訊商的黑白版體育資訊機,並再付年費續用一年,但半年後收到通知無法再提供黑白服務,投訴人需另購彩色機,並再付238元,才可享用餘下半年服務。
另外,有市民簽了兩年期的無限上網計劃,但其後一年經常無法上網,他投訴時職員承認已自行更改政策,若用戶超過用量便會限制其上網速度,故建議投訴人加錢提升服務。
但消委會稱,電訊管理局調查後,認為該供應商違反了《電訊條例》中誤導性或欺騙的行為,罰款13萬元。該公司於一個月後取消該使用限制。資料顯示,該電訊商為CSL。


YouTubeHK 精選影片 www.youtubehkvideo.com [主頁] [最新影片]
Related Posts Plugin for WordPress, Blogger...